我们进行商标申请代理了很多商标,但是有哪些商品是要求必须进行商标申请代理呢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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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国的《商标法》遵循自愿申请商标申请代理为原则,强制商标申请代理为例外的规则。
1.《商标法》第6条规定:“国家规定必须使用商标的商品,必须申请商标申请代理,未经核准注册的,不得在市场销售。”也就是说,我国在某些特定的商品上,需要强制进行商标申请代理。
2.《商标法实施条例》第4条:“商标法第六条所称国家规定必须使用注册商标的商品,是指法律、行政法规规定的必须使用注册商标的商品。”
在我国必须使用商标的商品为烟草制品,对这类商品法律要求强制使用注册商标,这样做,一方面有利于对商标申请代理人被告监督,另一方面有利于对特殊商品进行严格的管理。
3.《商标法》第47条规定:“违反本法第六条规定的,由地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限期进行商标申请代理,可以并处罚款。”本条的规定是对《商标法》第6条有关商标强制注册规定的补充和具体化。依据本条,对必须使用流弊的商品,不使用商标或者使用商标而不进行商标申请代理的,地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可以行使行政执法权,责令其在规定的期限内申进行商标申请代理,禁止其商品在市场上销售,停止广告宣传、封存或者收缴其商标标识,并可以根据情节处以罚款。
所以,在进行商标申请代理之前,首先要了解哪些商品是必须要进行商标申请代理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