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们都知道,文字、图形、字母、数字、三维标志、颜色组合和声音等,以及上述要素的组合,均可以作为商标申请代理注册。因此,商标申请代理的过程中,企业可以根据自身的实际经营需要,选择采用任何一种元素去进行商标申请代理。可能近期有企业发现,商标申请代理图形商标越来越难了,经常遭遇驳回,本文拟对图形商标该怎样进行商标申请代理做一个探讨。
![图形商标该怎样进行商标申请代理 图形商标该怎样进行商标申请代理]()
受理商标申请代理的机关是国家知识产权局(以下简称“国知局”),国知局在收到图形商标的商标申请代理后,首先会排查是否存在违反法律绝对禁止性规定的情形,存在以下情形的图形标志禁止注册为商标且不得使用: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旗、国徽、军旗、军徽、勋章等相同或者近似的,以及同中央国家机关的标志或者标志性建筑物的图形相同的,同外国的国旗、国徽、军旗等相同或者近似的(但经该国政府同意的除外),同政府间国际组织的旗帜、徽记等相同或者近似的(但经该组织同意或者不易误导公众的除外),与表明实施控制、予以保证的官方标志、检验印记相同或者近似的(但经授权的除外),同“红十字”、“红新月”的标志相同或者近似的,或者有害于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或者有其他不良影响的图形。如果国知局收到的图形商标申请代理属于上述情形,将会在第一时间驳回。
在确认过不违反绝对禁止性规定之后,国知局会根据图形要素进行编码,以该编码来与在先相同编码的图形商标进行比对。当图形商标的构图和整体外观近似时,或完整包含他人在先具有一定知名度或者显著性较强的图形商标,易使公众混淆时,则判定为近似商标予以驳回。实践中,图形商标近似与否的审查标准,会较大程度依赖审查员个人的主观判断。图形商标越来越难注册有很多原因,一方面是由于在先阻挡的障碍越来越多,另一方面,根据一般惯例消费者对图形的认知都会是比较模糊的,如果一件商标只有图形作为其识别元素,消费者凭着脑海中的模糊印象去识别,很容易发生混淆误认,官方为了减少这种混淆误认的可能性,就会对图形商标的审查标准从严把握。
那么,企业的经营又离不开图形商标,怎样让自身使用的图形标识获得商标权的保护呢?总结如下:
相关涉案商标都是“文字+图形”组合商标,在这些商标的初审阶段,商标审查机关依然会对文字、图形各要素单独拆分审查,从而有可能会因与在先进行商标申请代理的图形近似而整体驳回。在这种类型的驳回复审案件中,由于文字的存在使得涉案商标整体可以与在先引证商标相区别,在涉案商标的图形与在先引证商标的图形存在一定差别的情况下,商标中的图形如果是比较抽象、无含义的,则消费者对商标中的图形认知将会是比较模糊的,从而会将文字作为主要识别部分,应以“文字+图形”组合商标的整体来同引证商标比对,尤其要考虑消费者对文字的识别力要强于对图形的识别力,进而以商标是否容易导致混淆误认作为判断商标近似与否的标准。无论是国知局还是法院,均采取了上述审查标准。因此,推荐企业以“文字+图形”的方式去提交商标申请代理,以便让自身使用的图形标识获得商标权的保护。虽然前期可能还是会遭遇驳回,但通过驳回复审去争辩,获得审定的可能性还是比较大的。当然,通过这种方式进行商标申请代理的商标,由于实际核准注册的不是单独的纯图形,企业在实际使用商标时如需仅体现纯图形时,注意不可添加注册标记“R”。